一、招生对象与学制
㈠招生对象 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年。
㈡学 制 基本学制三年。实行学分管理的弹性教学制度,可在五年
内完成学业。
二、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
㈠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教育方针,培养适应市场需要,具有开拓精神,创业能力和竞争能力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适应国家市场经济和文化建设的中等电脑美术设计人才。
㈡目标岗位 各杂志、出版社、各企业事业单位,从事美术编辑工作,或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群众美术工作、管理工作。
㈢人才规格
1、观点、方向正确的“四有”的公民素质,即具备马列主义的世界观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守纪律的公民。
2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心理素质、职业道德和献身精神。
3、掌握人事目标岗位(岗位群)所必需知识、理论和技能。
4、具有一定的体育、卫生、美育等知识和技能,体魄健全,心理健康。
5、劳动者身份自主创业的精神
三、知识结构、能力结构及要求
㈠知识结构
1、通用知识:学生应掌握相当于高中程度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知识,掌握与专业学习和自身发展相关的德育、体育、综合文科或综合理科知识,熟悉计算机方面的基本知识。
2、专业知识:学生应掌握美术、摄像、绘画、电脑美术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。
㈡能力结构
1、通用能力:学生应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、数值计算能力、计算机操作能力,具有合作精神和合作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、社会交往和公平竞争能力、信息获取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。
2、专业能力:学生应具有美术设计、摄影、绘画、网络技术、网页制作、电脑设计等操作技能。
四、 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
1、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 在初中政治课的基础上,进一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我国的政治制度、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路线、民族与宗教政策、国家对外政策等方面的基础知识,提高学生按经济规律办事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掌握、运用国家政策的能力。
2、法律基础知识 在初中法律常识教育的基础上,进一步学习法律的基础知识和宪法、刑法、民法等法律制度,提高学生知法、懂法、用法、自觉守法和捍卫法律尊严、维护合法权益的水平与能力。
3、哲学基础知识 在初中哲学常识教育的基础上,进一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,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,提高辩证的认识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4、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 在各类专业课专业思想渗透教育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系统化训练,提高学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自觉性;依据专业培养目标,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职业指导和敬业精神教育,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献身农村经济建设的理想信念。
5、体育与健康 主要以田径、球类、体操及体育卫生知识等为基本内容,按照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指导学生进行锻炼,不断增强体制,保持健康的身和心理素质。
6、数学 着重讲授初等代数、三角、概率统计初步等应用性较强的内容。
7、语文 学习语法、修辞、逻辑等基础知识,着重以写作知识为主线,讲授应用文、议论文、记叙文及与从事财会专业工作所需的应用文,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8、英语 主要讲授、语法知识,掌握一定数量的常用词汇组,熟悉基本句型,具有日常英语会语及阅读能力。掌握英语听力技巧,达到听懂并能与英美等外商交流、会话。
9、物理 主要讲授力学、光学、热学、电学的有关内容和原子核物理的基本知识,并结合专业需要讲授常用光、电仪器的基本原理和使用方法。
10、电子技术基础 主要讲授电子器件的工作原理、特性和参数,常用模拟集成电路的工作原理,性能特点及基本应用。
11、计算机应用基础 主要讲授微机的结构,基本操作知识,基本语言和程序编制的基本方法,具有目标岗位所城的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能力。
12、美术基础 主要讲授美术有关理论知识和特征,掌握基本造型能力和审美观察能力。
13、设计基础 主要讲授民间图案、基础图案、平面构成、色彩构成等。
14、摄影基础 讲授照相机的结构与使用、摄影胶片的特性与选择、摄影曝光控制、显影控制、摄影附件的选择与作用、暗房技巧、摄影构图等内容。
15、市场营销 主要讲授市场环境分析、经营的基本策略、市场营销理论、国际市场及实际操作技能,为毕业后的实际工作打好基础。
16、网络技术 主要讲授局域网基础知识,局域网中硬件准备和软件准备、组网实务等。
17、网页制作
18、电脑美术设计
19、广告 主要讲授广告创意的方式方法和创意规划,以及设计的基本技法。
20、书法
21、色彩 主要讲授色彩的基本知识,进行水粉色彩写作练习,培养学生的色彩感觉与较熟练地运用色彩塑造物象的能力。
22、素描 讲授素描基本理论和技巧,培养学生正确的观察方法,理解方法和表现方法。
23、选修课
四、教学活动时间分配
按学年制3年学制计,全学程为150周,分配如表1
表1 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
|
学年 |
学
期 |
理论
教学 |
专业技能实训及测试 |
岗前实训 |
学期考试考核 |
毕业考试考核 |
劳动 |
入学教育军训 |
毕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|
机动 |
寒
暑
假 |
总
计 |
|
1 |
1 |
16 |
1 |
|
1 |
|
|
2 |
|
1 |
5 |
26 |
|
2 |
19 |
1 |
|
1 |
|
|
|
|
1 |
4 |
26 |
|
2 |
3 |
19 |
|
|
1 |
|
|
|
|
1 |
5 |
26 |
|
4 |
16 |
4 |
|
1 |
|
|
|
|
1 |
4 |
26 |
|
3 |
5 |
17 |
2 |
|
1 |
|
|
|
|
1 |
5 |
26 |
|
6 |
7 |
|
10 |
|
2 |
|
|
1 |
|
|
20 |
|
合计 |
94 |
8 |
10 |
5 |
2 |
|
2 |
1 |
5 |
23 |
150 |
五、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
教学全程中,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课3198学时,技能实训课折合744学时,教学总时数为3310学时;必修课3198学时,选修课112学时。文化基础课(含选修课、品行课)1320学时,占总学时的39.9 %,理论授课时1258学时,实践教学1878学时(含实训课和实验实习课)两者之比为1:1.4。毕业总学分为192 学分。教学进程及学时分配见表2,技能实训课程时间分配见表3。
六、教学组织
㈠必修课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进程开设。
㈡选修课按教学计划安排的学期全部开出,供学生选择。每名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选修学分。
㈢凡单独开设的技能实训课考核合格均计学分。
㈣学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核,并在计划开列的职业资格鉴定工种中任选3种参加鉴定,等级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合格,均可获得规定的学分(详见表4)。
七、成绩考核
㈠每学期所开课程均应于期末进行考核或考查。考试课程成绩达到60分、考查课达到及格成绩,可取得该课程学分。
㈡学生取得合格的外语等级证书和计算机中级合格证书,各计2个学分;学生每获得一个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计4个学分。必考等级证书总计4学分,选考职业资格必选学分为12学分。
八、毕业
本专业学生修满192学分,且操行成绩合格,方可获得毕业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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